镇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协助副书记分管人事、编办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王 红:女,满族,1975年1月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哈达镇组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