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通知》(抚民发〔2015〕4号)和《关于调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的通知》(抚民发〔2019〕32号)规定,我市的补贴标准为150元每床每人每月(其中省补贴100元),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区符合运营补贴申请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共22家,符合补贴的老人数为11933床月次,共需补贴资金178.995万元,其中市本级补贴59.665万元、省补贴119.33万元,现已上报省财政厅、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