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办〔2017〕27号)文件精神,司法局根据2018年政务公开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制度要求。2018年,我局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逐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局办公室要求各相关科室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报送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全年信息公开220条,其中工作动态180条,宣传信息公开40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8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我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局党组成员及分工、司法考试报名指南、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南、法律援助工作指南 、律师事务所服务指南、基层法律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我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各类业务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主要是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市司法局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单位月例会进行公开;三是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中以公开资料的方式公开;四是在各司法所设立公开栏公开。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已经公开发布。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没有建议提案办理。
五、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